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不过去可以吗?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
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
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是约束全体劳动者的除事业(公务员)单位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其余的都受此法管辖。享受福利待遇,你可以协商签订何种工作机制的合同。对于此单位的福利待遇,你可以协商。
最好不要动档案。你的报到证是派到哪里的?如果
是派回生源地的,那你就拿着报到证和档案回生源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代理吧。和用人单位只签劳动合同就行了。
可以的。只要你们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以享受。
评论精选:
17271654137::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不过去可以吗? -
谷策______ 用人单位(正规国企)招收员工,有两种形式,一是聘用制,聘用的基层员工可以不转档案;二是录用制,如转业退伍的军人,由国家安置或者分配的人,这是一定要转档案的.你得看你属哪种形式.我儿子在大型国企工作,他的部队档案是由民政机关直接移送到用人单位的,而车间招收的员工则不需要转档案.
17271654137::与公司签订了用人合同,但是之前我放在人才的档案他们并没有调走,为什么啊?档案到底在什么时候才能用到 -
谷策______ 不会被销毁的,不过你想提走的时候可能会叫你补交档案管理费,现在的单位一般不需要你以前的档案,而且管理起来也麻烦,所以干脆就不调了,你自己要注意的就是保证你档案可以找到,最好是在你离开这个单位时让它帮你开个调档函,把以前的档案都合并到一起再到劳动部门去备个案,就基本没问题了.现在的档案主要是记录你的工作经历,作为各项保险的依据.
17271654137::跟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果不在那干,自己的档案怎么办?
谷策______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对于以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17271654137::和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想走,可人事局不给档案,怎么办? -
谷策______ 你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现在想走.交了违约金才能解除合同.解除了合同就没有理由再扣着你的档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