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手续
一、政策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0]19号)、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
2、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1992]11号)。
二、条件
1、符合顺向流动的原则。
2、用非所学、用非所长,所在单位不予调整或近期确实难以调整且流向合理的。
3、经县以上各级政府主考机关录为机关工作人员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
2、本人档案。
3、两张同底一寸照片。
四、办事程序
1、辞职人员填写《辞职申请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2、人事局审批行文。
3、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辞职证书》和《辞职人员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证明书》。
4、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和养老保险手续。
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手续
一、政策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0]19号)、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
2、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1992]11号)。
二、条件
1、符合顺向流动的原则。
2、用非所学、用非所长,所在单位不予调整或近期确实难以调整且流向合理的。
3、经县以上各级政府主考机关录为机关工作人员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
2、本人档案。
3、两张同底一寸照片。
四、办事程序
1、辞职人员填写《辞职申请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2、人事局审批行文。
3、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辞职证书》和《辞职人员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证明书》。
4、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和养老保险手续。
(一)从较大城市到较小城市或从城市到农村工作的;
(二)从较发达地区到一般或贫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国家机关到同一地区非国家机关,或从较大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到同一地区一般或较小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民办科研实体、社会公益事业等单位工作的;
(四)从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富余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到同一地区较薄弱而又急需加强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工作的;
(五)用非所学、用非所长,所在单位不予调整或近期确实难以调整,且流向合理的;
(六)经县以上各级政府主考机关考核录用为机关工作人员,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第六条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符合第五条所列情形,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辞职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一)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或订有符合国家有关服务期限规定的书面协议,其合同或协议期限未满的;
(二)属行政监督、经济调节行政机关主要业务骨干的;
(三)中专以上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不满三年的;
(四)在贫困、边远或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五)辞职后自费出国留学、出国从事劳务、出国定居、在省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到省外工作的;
(六)从事野外、高空、井下、高温、水上等特殊工种或行业的;
(七)从事农、林、牧、水利第一线或中小学(含中等师范学校,下同)教学工作的;
(八)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的。第七条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辞职:
(一)辞职后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
(二)受到组织审查尚未结案,或受留用察看处分,正处于察看期间的;
(三)中专以上毕业生工作后尚未转正定级的;
(四)担任市(含地、州,下同)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五)支援贫困地区、边远或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期限未满的。第八条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辞职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报当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第九条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况,其所在单位超过一个月不转报或审批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可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办理辞职手续。第十条 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的,培训费按合同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未订合同的,单位可收取培训费,其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减少25%的比例计算。应收的培训费,可由辞职者支付或由新接收单位与辞职者共同支付。新单位所支付的资金,在本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第十一条 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辞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写明辞职的流向、理由;
(二)所在单位按本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意辞职的,发给《辞职申请表》;
(三)所在单位在接到辞职者已填好交回的《辞职申请表》后,十五日之内进行审批或转报;
(四)属转报审批的,审批机关在接到转报函件及《辞职申请表》后,十五日内审批;
(五)对审批同意其辞职的,应通知所在单位告知其移交工作,结清帐务,归还科研资料及其他公共财产,办理有关手续;
(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履行本条第五项规定后,凭所在单位证明向当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领取《辞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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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8591138::事业单位辞职流程怎么样,复杂吗??? -
宰忽______ 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手续 一、政策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0]19号)、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
1526859113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各有什么待遇?辞职是因单位没有合理安排工作和支付待遇? -
宰忽______ 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辞职辞退人员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文件依据 及适用时间 政 策 规 定 适用对象及情形 备注 1、国发〔1983〕111号 2、1983年7月 经组织批准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科技人员,仍...
15268591138::事业单位辞职 -
宰忽______ 如果你决心辞职了,那么去你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就可以了,他们会负责帮你办理一切手续.如果你签了劳动合同,有年限的话,那么单位如果不同意你辞职,也只能协商,没什么好办法.但这种单位都是想进去的多,估计你想出来应该没什么问题.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要看你的新单位是不是为你交,如果新单位也交这两项保险,那么没问题,肯定跟着走的.但是从现单位到新单位的中间这段时间,是要你自己交费的.所以要先确定新单位,一切办稳妥了之后,再和现单位脱离关系.那如果你的新单位不给你交保险,你就只有自己接着交下去了,这样不合算的,费用太高了.